琼建协[2017]67号
各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近期开展第一批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请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请于10月1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报送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协会邮箱,由协会统一推荐。
联 系 人:王 燕
联系电话:65334066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附件: 2、关于印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