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中央关于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帮助建筑业企业和工程法律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以多元调解方式化解建筑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方法,经中国建筑业协会同意,中国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注册名称: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与中国建筑业协会调解中心定于2016年8月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联合举办 “全国建筑业企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多年来从事建筑业法务工作及富有仲裁经验的中国建筑业协会调解中心的专家、律师授课。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并按照会议要求于8月12日前回执并汇款,回执请同时发我会邮箱:hainanjianzhuye@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业企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业企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培训班的通知


